韩国全税房是韩国的一种特色租房方式,租房时交一笔租金(通常为房子总价的30%甚至80%)给房东,入住期间除了煤水电和管理费等费用外,不用再交月租,租房期满房东全额退还入住交的租金。房东收到的租金会拿去理财以赚取利息。
在韩国生活的人,每个月最大的支出应该是月租。为了节省租房负担,现在很多人选择找“全税房(正确的应该叫‘传贳房’)”。全税房只要交保证金,不需要每个月交月租。但是全税房的保证金可不是闹着玩的,有些全税房保证金差不多赶上房价了。因此第一次签约全税房的时候,必须要知道下面介绍的四点知识,才能安全的保证保证金。
第一点:签约前必须确认权利关系
所谓的“权利关系”如何确认?看“부동산등기부등본(不动产登记簿藤本)”就行。不动产登记簿藤本由“표제부”、“갑구”、“을구”等三个部分组成,权利关系可以在“갑구”确认。权利关系主要确认“근저당권(最高限额抵押权)”、“가등기(假登记)”、“가압류(假扣押)”、“가처분(假处分)”等事项,要是找到未来有可能发生问题的风险时,最好暂时先不要签约。通常情况下,最高限额抵押权和全税保证金的总额小于公寓的70%或者公共住宅(빌라)的60%,算是安全的房子。
第二点:必须掌握对方的身份信息
签约合同时,一定要确认租房合同的对方是不是属于登记簿藤本上的名义人。如果代理人代替房东进行签约时,不仅要确认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而且还要确认委托函和房东的盖章证明。跟房东的代理人签约时,最后还要亲自打电话给房东,再次确认代理的事实才是最为安全的方法。
第三点:注意住房合同的特约条款
签租房合同时,除了确认合同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之外,还要仔细的评估合同的内容。当然,合同的所有内容都很重要,但重点一定要放在特约条款上。特约条款指的是合同内容中记载特殊事项的部分,所以每份合同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特约条款中。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各种法律纠纷,特约条款一定要设定好才行。比如:因双重合同等问题解除合同时,房东应当支付2倍的违约金等。但特约条款的设定需要先跟房东协商的前提下加入,所以特约条款的内容应当能让房东和租户均接受才行。
第四点:签约后必须设定抗辩权利
签完租房合同要让他具备抗辩权利,说白了就是对抗别的权利抢夺租户的权利。让租房合同具备抗辩权利,只要办理“전입신고(迁入申报)”和“확정일자(合同日期确定)”就可以。大部分的租户因为嫌麻烦,都不去及时办理这两个手续。所以我建议,签完租房合同和入住完成后,第一时间去居民中心办理这两个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