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楼牌是由民政部门按照地名管理科学设置的居民住宅、村民楼房、商业建筑等的法定标志和住址代码,是政府实施公共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在人们对外交往、邮政通信、紧急救援、户籍管理、城市规划建设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门牌实行一牌一证制度。门牌证是门牌的副本,是户籍登记、房地产确认地址、工商登记和邮电通讯管理等查核标准地名、地址的重要依据。
办理门牌证需要什么材料?
农村门牌:申请门牌登记表(村委编号盖章,乡镇民政部门核实),土地证、不动产证或农村建房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产权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城镇补办门牌:申请门牌登记表,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明地址的门牌照片(非必提供项,未提供的须在门牌登记表意见栏内由乡镇民政办或县地名办出具地址核查意见),产权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城镇新增门牌:申请门牌登记表(乡镇民政办或县民政局地名办编制盖章),立项批复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规划盖章确认的总平面图2份,已办理房屋权属证的,以房屋产权证、不动产证原件和复印件代替,产权人身份证,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