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祠设计,祠堂长宽尺寸有一定的比例规定要求。整体上讲究面扩和进深为1:2,1:3等关系。这样便于构建祠堂更加深邃的布局。
其他一些细节,归纳如下,仅供参考。
清《工程做法则例》时期的进深尺寸《工程做法则例》在规定面阔时,也同时规定了进深。
(1)对大式带斗栱建筑: 明间的阔深比为1:1.75~1:1.8
(2)对不带斗栱和小式建筑:明间阔深比为1:1.62~1:1.2。
因此,大式建筑的进深一般为明间面阔的1.6—2倍,小式建筑的进深一般为明间面阔的1.1-1.2倍。
1、 面阔确定: 按门尺吉字定明间面阔尺寸;次间按明间面阔的8/10定尺寸
2、 进深确定: 小式建筑不超五檩四步,七檩房则增加前后廊来处理; 大式建筑按斗拱攒数定进深
3、 柱高柱径确定:柱高为明间面阔的8/10,柱径为柱高的1/11
4、 收分、侧脚:小式建筑收分为柱高的1/100,大式建筑收分为柱高的7/1000;外檐柱侧脚为柱高的1/100(或7/1000),金柱和中柱均无侧脚
5、 上出、下出(出水、回水):无斗拱大式或小式建筑上出为檐柱高的3/10,檐椽为上出的2/3,飞椽为上出的1/3;下出尺寸小式做法为上出的4/5,大式做法为上出的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