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堵外墙属于公共墙,根据《物权法》相关规定,公共墙属于公共部位,业主不得私自占用或损坏,该业主将公共墙敲了开窗开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公共权益,可以认定为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所称的其他“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同时也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六条 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如果这堵墙完全是附属于业主房屋的,这个只要没有危及整栋房屋安全,并无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