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阳台面积。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变电室、设备间、楼梯间、过道公共门厅、公共墙体、保安室等。
关于公摊面积的误区
1、公摊并非越小越好
公摊面积太小,则公共空间,例如楼梯、大堂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会影响整体的美观度和居住的舒适度。
2、高得房率≠公摊面积少
很多开发商会将赠送面积算入到套内面积计算,这样的计算方式,公摊面积没有减少,却能获得很高的得房率。
3、零公摊都是在骗人
零公摊并不是没有公摊,而是开发商通过大面积赠送,填补公摊面积。而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不写入产权,存在一定的隐患。
关于公摊面积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