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为两年,国家规定建筑装饰工程质保期最低期限为两年,如果双方愿意还可以延长。合同上必须签两年,否则合同为无效合同,因为质保期低于两年不合法。质保金额度一般是合同造价的5%。根据建设部有关规定:房屋装饰工程质保时间,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2年以内为无偿保修期,2年后可收取维修费;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5%。
建设工程质保期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建设项目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装修质保金一般为多少?
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
项目工程质保金按项目工程价款结算总额乘以合同约定的比例(一般为5%)由业主从施工企业工程计量拨款中直接扣留,且一般不计算利息。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业主应及时向施工企业退还工程质保金(若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则扣除相应的缺陷维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