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应该注意什么

家核优居 2022-07-20 来源: 原创

第一、出租房的主体资格,即签约对方是否为房产权人。

第二、在租房子的时候,最好是跟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不要去和二房东签合同,与房主本人签订合同,注意选择正规的合同。

第三、若为转租,要拍下原租客与房东的合同,留下依据,若为中介租房,必须保证三方在场,三方签字,中介也要盖章。

一、房屋出租人的治安责任有哪些?

1、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

2、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员的,应当带领其到公安派出所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3、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公安派出所备案;

4、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5、对出租的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6、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当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

7、房屋出租单位或者个人委托代理人管理出租房屋的,代理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二、租房有哪些小常识?

1、房屋租赁合同属于不动产租赁合同,是租赁合同的一种;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由于房屋是特定物,双方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

2、租房合同未到期的违约。在租房子的过程中,有时候会因为房东有事,而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这时候房东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在租房子的过程中,租客由于工作调动等一些原因而导致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这时候租客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屋内物品的损坏。在居住的过程中,租客由于使用不当等原因对物品造成损坏的,合同中有约定的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租客与房东协商一致,按照协商的结果来执行。

4、要做好物业交验很重要。租赁双方达成协议,除了签署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之外,对于房屋内的设备、租赁期间的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物业维修基金等相关费用的结算与承担也要详细写清楚并且作为其合同附件收好,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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