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20年到期了怎么办?

淮北金利 2021-02-18 来源: 宝马雕车

对于车位买卖合同(其实是租赁合同)中只写了20年的使用权的车位,过了20年后该怎么办?

首先我们看看有产权车位与没产权车位的区别:

1、有产权的车位产权年限一般为70年,无产权的车位只有使用权20年。

2、有产权车位可以交易,无产权车位只能出让使用权。

不能办理产权证的车位。一种是已经列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只要列入了公摊,从法律上来说就属于不能办出产权证的车位,因为是全体业主共有。因此该类车位不可以购买产权但可以租赁。另一种是人防车位。这两种车位都面临20年后的难题。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两种车位的租或售都存在法理上的问题。

对于列入公摊的的车位。国家规定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20年,但是为了达到出售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在租用协议上都写明了,租20年送50年或对所受让的地下车位拥有所购房产同等使用年限,这种车位20年后依然可以使用,也就是和住房拥有相同的使用时间。而70年后的问题只有到70年后再讨论吧。

人防车位:人防车位一般与普通车位在建筑物的不同楼层,一般位于普通车位更下的楼层,大型的密闭铁门是人防车位区域的标志之一,也有部分建筑中人防车位与普通车位位于相同的楼层,按不同区域划分。从使用角度而言普通车位和人防车位没有任何区别。但是发生战争时,会被无偿收回的。也就是说如果合同中规定了使用年限,如不发生战争依然可以继续使用。但是部分法院认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出售和转让人防工程的产权和使用权,转让人防工程车位的行为损害了国家利益和买受人利益,即使双方签订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该协议也是无效的。从此看来人防车位可能存在很多隐患。

对于合同中只写了20年的使用权的车位。20年后如果业委会要求收回车位再进行出租的,从法理上讲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这种车位恐怕20年后会有被业委会回收的风险。

对于出售人防车位或者出售公摊车位的。由于合同本身违反了国家相关规定,属于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这种情况,业主最好与物业或者开发商进行协商,从新订立相关合同,以免发生争议时,处于被动地位!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对于无产权车位得租售国内尚无定论,这种车位类似于小产房,在无政策风险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签订的正常使用,如果政策发生变动则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当然大家也没必要惊慌,相信国家会妥善处理此类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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