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建房证明到哪里开?
要开的无房证明有二种,一种是在银行审批贷款的时候需要开具市房管局的无房证明(这里指的是外地户口的)需要的证件有(身份证,婚况证明,户口本)。另一种是在交税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供的无房证明(用来证明是否是首购的)这个无房证明是要到户口所在的房管局开具的,需要提供的证件是身份证就可以了。
列如“广州市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即由广州市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及家庭名下的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为“无自有产权住房”。该证明可前往各区房地产交易登记或广州市政务办理,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
办理农村自建房房产证,首先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由于农村建房的宅基地需要通过审批,因此,农村自建房房产证的办理不同于城市房屋的先买房后办证。而是需要先提出申请,通过审批后,才可以建房并领取房产证。
二、开自建房证明要什么材料?
1、程序: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2、审批面积(具体按当地的政策确定):1-3人,按3人审批,即90平方米。4人按4人审批,即120平方米。5人以上含5人的只能审批150平方米。撤房起屋的也是如此。扩建的连同老屋计算面积。
3、几不批:地界不清的不批。土地有争议的不批。地质有滑坡现象的不批。禁建区的不批。界定为基本农田范围内不批。规划区内的不能随便批。
4、收费标准:农村居民建房,拆房建房的在四界不动的情况下,不收工本费,办用地许可证。重新开宅,新占非耕地建房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办理用地许可证,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
重新开宅,新占耕地(不是水田和划为基本农田)因兄弟分家无住房确需占用的不收工本费和押金,但老屋必须拆除后复耕。耕地占用税按规定收取。除此之外,一律不允许审批占用,是水田。
对违法建房户处罚的依据为: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六十九条。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国务院令256号)第四十二条,计征罚款。